娶夫纳侍第1部分阅读

    娶夫纳侍 作者:rouwenwu

    《娶夫纳侍》作者:姽婳轻语【完结+番外】

    第一卷小镇起家 第一章 破庙重生

    祝晓雪恢复意识的时候,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。是的,嗓子里如火烧般的疼痛,肚子里难耐的饥饿感,都在提醒着——她还活着!

    祝晓雪费力地睁开双眼,看着眼前渐渐清晰的景象,晓雪目瞪口呆:年久失修的屋顶,破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窟窿,满是灰尘的房梁上挂着大把大把的蛛丝网,让祝晓雪想起西游记里蜘蛛精的盘丝洞。左边的三尊佛像,一尊不知所踪,一尊没了脑袋身子也少了半边,唯一一尊勉强算是完整的吧,也因荒废太久斑驳难辨。前边的供桌缺胳膊少腿,颓然地倒在地上。破庙的门早已脱离门框的桎梏,散漫地躺在地上,墙体摇摇欲坠……

    祝晓雪挣扎着坐起来,狠狠地眨了眨眼睛,使劲地掐了下自己的脸颊,终于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。可是,她怎么也想不明白,自己怎么会在这样一座破庙中醒来,她记得她倒下的地点明明是自己工作了八年的地方——访泉市香格里拉大酒店的豪华大厨房呀!

    那一天,祝晓雪中午忙碌的厨房工作已经接近尾声,和新来的菜鸟厨师马青荷说笑着整理自己的刀具。

    马青荷看着祝晓雪宝贝似的细致地清理着自己的那套刀具,挤眉弄眼地说:“雪姐,这么宝贝自己的刀具啊,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呀?”

    祝晓雪用雪白的纯棉纱布,挨个擦拭着每一把刀,笑着对马青荷说:“一个厨师如果没有一套好刀具,就好像战场上的兵卒没有趁手的兵器一样。你看那些盖世侠客,不都珍爱自己的宝剑吗?我宝贝自己的刀具有什么好奇怪的?”

    马青荷正要再说什么,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摇晃打断了,她趔趄着勉强站稳,半晌才意识到地震了。她惊呼道:“雪姐,快跑,地震了!”说着伸手去拉没站稳趴倒在餐台上的祝晓雪,然后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——

    她呆呆地望着祝晓雪的胸前,一把尖利的剔骨刀深深地插进了心脏的位置,只剩下滴血的刀柄。

    祝晓雪右手抚着胸口,望了一眼自己最喜欢的那把刀,此时正插在自己的胸口上,没觉得什么疼痛,只是觉得力气正随着一滴滴的鲜血,慢慢地抽离。她靠着餐台缓缓地滑坐在地面上,努力对满脸惊惧的马青荷挤出一丝安慰的笑容,想说什么却只是翕张几下嘴唇,发不出一丝的声音。

    地震在那次震动后很快安静下来,应该只是受到波及而已没什么大碍。祝晓雪像看电影一样,看着马青荷手忙脚乱地叫来经理和一些还没回去的厨师们,看他们惊慌失措地拨电话叫救护车,看他们望着她胸前渐渐晕开的血迹不知所措……只是这一幕一幕,渐渐变成黑白色,然后被无尽的黑暗所代替。失去意识前,祝晓雪心中唯一的遗憾,就是没能把劳碌了几十年的阿爸阿妈接来享享清福。

    祝晓雪出生在一个偏远小山村里,印象中阿爸阿妈每天起早贪黑地在田里劳作,喂猪养鸡,开荒种菜,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。但要供养两个老人和五个孩子,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巴的。

    看着阿爸阿妈眼角过早地爬上了皱纹,两鬓染上了秋霜,懂事的哥哥姐姐初中没上完就自动辍学。大哥二哥跟着村里的叔伯们去城里打工,三哥和大姐留在家里帮阿爸阿妈种田养鸡。

    祝晓雪在初中快毕业的时候,也曾经提出不上学了,帮家里减轻负担,都被阿爸严肃地驳回了。祝晓雪在十年之后仍清楚地记得阿爸眼睛里的沉痛,语调的伤感:“晓雪啊,你是五个孩子里成绩最优秀的,每次考试从来都是第一名,你将来一定是有出息的……你四个哥哥姐姐是阿爸无能,给耽误了,你绝对不能再走他们的老路。别担心学费,好好上你的学,将来家里可就指望你了!”

    初中毕业时,祝晓雪毅然放弃了考高中然后读大学的漫漫长路,而选择了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烹饪专业。因为她听在餐馆厨房打工的二哥说,饭店的厨师工资如何如何高,待遇如何如何好。又看到村里村长的小儿子本科大学毕业,找不到工作在家闲了大半年,才勉强在城里找了个小临时工干着,工资少得可怜。上职业学校不但少支出四年昂贵的大学学费,还能早点工作早点赚钱,让阿爸阿妈早点过上好日子。

    由于祝晓雪在职校期间学习用功,专业技术过硬,在毕业的时候被学校推荐到中等城市访泉市的香格里拉酒店工作。一开始,后堂经理嫌她年纪小——才18岁,资历浅,没有工作经验,就先安排她在厨房做个配菜员的工作。

    祝晓雪在工作上谦虚好学,吃苦耐劳,别人有事的时候总是伸出热情的手帮助他人,人缘特别好,她肯学习,嘴又甜,哄得那些老厨师们团团转,不自觉地教会了她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。三年以后,祝晓雪已经能独立掌勺,并且在中式和西式面点方面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超过了面点师高师傅。五年后成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首席大厨师,年薪十八万。

    每月,祝晓雪只留够自己生活的基本费用,其他都寄给阿爸阿妈。现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,哥哥们都娶亲生子了,姐姐也早就出嫁了,孩子都能打酱油了。晓雪每月邮寄的万把块工资,对于平均每人年收入不过3000元的小山村来说,着实让人眼热,大家都说阿爸阿妈好福气,养出一棵摇钱树,现在阿爸阿妈地也租出去给人种了,家畜也不养了,只在院子里侍弄一个小菜园,方便吃些绿色健康蔬菜,小日子过得那个自在,只是最近有个很大的烦恼,那就是即将奔三的小女儿的婚事。晓雪却一点也不着急,她唯一的愿望,就是在访泉市买套三室一厅的房子,把阿爸阿妈接来享享福。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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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祝晓雪坐在破庙里,老半天没弄清状况,觉得自己如果没死的话应该在医院里醒来,怎么到了这样一个荒废的破庙里了呢?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心脏的位置,低头看了看,伤口是没有了,可是捂在胸口上的手为什么这么小?

    她把两只手都摊开在面前,的的确确是一双五六岁孩子的手,小小的,白白嫩嫩。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,虽然破旧但洗得干干净净,每一个破损的地方都用工整的阵脚缝起来。

    祝晓雪苦笑了一下,想起马青荷总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地讲述她所看过的穿越小说,心中哀叹着:原来我不是没死,而是死后灵魂穿越了?说也是,有谁被刀深深地捅进心脏,还能不死的?

    祝晓雪任命地自我安慰,穿越就穿越了吧,总比眼一闭腿一蹬,送到火葬场只剩一把灰强。就当旅居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了,可惜不能每年回家探亲一次,不过说不定哪天因缘际会又穿回去了呢,随遇而安得过且过吧。唉!看着这身破烂衣服的样式,应该穿到古代了,也不知道是历史上的什么朝代,还是架空的朝代,反正都没差,都是个缺吃少穿的乞丐。

    祝晓雪叹了口气,白嫩的小手揉了揉冒火的嗓子,艰难滴咽了口唾沫,眼睛扫到自己坐着的稻草旁一个破了个口子的粗陶碗里,满满一碗清水,大喜过望,忙捧起咕嘟咕嘟一气喝完。真是如甘霖般甜润啊,祝晓雪觉得嗓子疼得不那么厉害了。突然,咕噜一声响起,祝晓雪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肚子,自言自语:“好饿呀,难道这小乞丐本尊是饿死渴死的?可怜悲催的娃呀……”

    又看了看自己这双养尊处优似的,白嫩的小手,纳闷极了:一个小破乞丐,怎么会有一双大小姐般的小手?

    “小姐!你醒了?”一个惊喜的声音从庙门外传来。祝晓雪连忙抬起头往声音传来处望去,只见一个年纪大约在十来岁左右的小女孩,一脸狂喜的表情站在那儿。她也是衣衫褴褛,一头蓬乱的长发随便用个不知道什么颜色的布条束起来,脚上的鞋子张开了鳄鱼嘴。她的怀里不知道揣着什么,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护着。

    小女孩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祝晓雪跟前,腾出一只手摸了摸祝晓雪的额头,兴奋地说道:“不烧了,太好了!菩萨保佑!”

    祝晓雪眨巴眨巴眼睛,小姐?这具小身体果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乞丐,是破产的商家小姐?抄家出逃的罪官小姐?又或者是被仇家灭门的武林世家小姐?

    祝晓雪这里yy着,那个小丫头从怀里极小心掏出一个粗陶小罐,并一个硬邦邦的粗粮馒头,嘴里絮絮叨叨:“小姐,昨天晚上吓死奴婢了。您从昨天晚上开始起烧,半夜烧得都说胡话了,奴婢撕了片袖子沾冷水敷在您的额头上,折腾了一夜,早上才好一点。奴婢看您睡安稳了,就去山脚的村里讨了点米粥,这山里的村民就是善良,一点都没有为难奴婢,还多给了个馒头呢!”

    第一卷小镇起家 第二章 小夫侍?

    小女孩将粗陶罐里的米粥,倒进祝晓雪刚刚喝水的那个粗瓷碗里,粥里冒着微微的热气,虽然米被煮的烂糟糟的,卖相十分不好,(职业病,呵呵)但是对于饥饿难忍的祝晓雪来说,还是十分有吸引力的。

    祝晓雪眼馋地盯着粗瓷碗,嘴巴动了动。小女孩看着她馋猫样子,心疼地说道:“小姐饿坏了吧。是奴婢无能,这些天来没能让小姐吃上一顿饱饭,残羹冷炙的,小姐入不了口也是常理。可是现在非比往昔,小姐您就将就用点吧,不要再耍脾气了,不吃东西身体怎么能好起来呢?”看来这本尊不太好伺候哦。到这份儿上了,还这么任性,看来平时也是被宠坏了的主。

    她端起粗瓷碗递到祝晓雪面前,晓雪并没有急着接过来。小女孩用充满诧异的大眼睛望着她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祝晓雪被自己稚嫩又带点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,忙咳嗽了一声作为掩饰,然后迟疑地问道:“你是……谁?怎么叫我小姐?”

    小女孩张大了眼睛,有点惊慌失措地望着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影,终于发现自己陪伴了六年的小姐此时的不同。虽然脸蛋身高依旧是昨天她认识的那个小姐,可是神态举止和眼睛里的神采又似乎是那么的陌生。她放下手中的碗,上前一步摸着自家小姐的额头,结结巴巴地说:“小姐,你怎么了?我是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小风呀!你不记得我了?”

    祝晓雪望着她惊慌的样子,有点不忍,如果她知道自己一起长大的小姐已经死去,现在这副躯壳里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,该有多伤心。于是祝晓雪试图做出天真无辜状,睁大明澈的眼睛,可怜兮兮地道:“我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,我不知道我是谁,现在又在哪儿,为什么会在这破庙里醒来,呜呜……我的头好疼……”

    祝晓雪估计自己演技还不错,至少眼前这个自称是小风的小姑娘是相信了,她很快镇静下来,把祝晓雪拉进自己的怀抱里,摸着她的后脑勺,安慰地说:“小姐,别怕,可能是昨晚的高烧烧坏了脑子,以前的事不记得不要紧,奴婢会慢慢讲给你听的。”

    小风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,扶着祝晓雪的肩膀把她推出一臂的距离,直盯着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道:“小姐,以后心情不好,可以冲小风发,不要再不声不响的跑走。昨天要不是奴婢及时找到小姐,小姐很有可能淹死在溪水里了,即使这样,还是发了一夜的高烧……小姐您知不知道,看到您躺在溪水里,小风的心都快停止跳动了。如果您有什么三长两短,小风就是死了到地府,也没脸见把您托付给小风的主子呀!”说着大眼睛里升起一片雾气。

    祝晓雪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她的眼睛,心里暗叹这孩子有一双漂亮的眼睛。这时,见这双漂亮的眼睛里蕴满泪水,马上坐直身体举起右掌保证:“好!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不声不响地跑走,我会听你的话,不任性不耍脾气——你别哭了好不?”

    小风看着自己的小姐郑重其事的样子,不由得破涕为笑,刚想说什么,突然听见“咕噜噜”的声音,赶忙端起米粥道:“小姐,快把粥喝了吧,凉了对你的身体不好。”

    祝晓雪接过来,边把嘴凑到碗沿,边问:“小风吃了吗?”小风躲开她的视线,假装整理粗陶罐,说道:“奴婢在回来的路上已经吃过了,小姐先喝两口粥,奴婢这还有馒头呢。”

    祝晓雪把已经贴到碗沿的小嘴收回来,看了看那个可怜的小粗陶罐,仅仅能装一碗粥的样子,如果她路上先吃了,怎么可能还剩下满满一碗的粥?再说了,她这么注重尊卑,一口一个奴婢的,怎么可能小姐还没吃就先吃了呢?

    祝晓雪把粥放在身旁,示意小风把手里的粗陶罐递过来,然后把粥倒回一半进粗陶罐里,再递回去:“一个人吃多没意思,你陪我再吃点吧。”然后把馒头也取过来一掰两半,塞回一半给小风,冲她笑了一下,朝剩下的那一半狠狠地咬下去。

    祝晓雪那一口馒头嚼了半天才咽下去,并不是饿太狠,不舍得咽下去,而是做馒头的面太粗,麦麸没筛干净,拉嗓子,而且面没发起来就开始蒸了,导致馒头太硬。如果不是太饿了,根本就咽不下去。祝晓雪喝了口米粥顺了顺喉咙,回担心地望着她的小风一个微笑,又鼓起勇气冲着黑不溜秋的馒头咬下去。

    小风望着皱着眉头咽馒头的小姐,自责道:“小风无能,让小姐吃这样的陋食……”祝晓雪看小风眼圈又红了,马上阻止洪水暴发:“一点也不难吃啊,很香的。你也吃呀!”配合着话语,又假装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稀粥。说实在的,这稀粥虽然卖相不太好,喝起来味道还是不错滴,一股米香,纯天然无污染的稻米煮出来的,差也差不到哪儿去。

    小风望着一脸“愉快”却咽着费劲的小姐,暗暗下定决心:即使再苦再累,以后也绝不再让小姐吃这样的难以下咽的粗食了。

    祝晓雪见小风捧着半块馒头,不往嘴里送,只定定地看着自己,忙执起她的手送到她嘴边道:“愣什么,快吃呀!”看着小风仿佛下了什么决定似的笑着啃了口馒头,又接着和那半块馒头奋斗!

    祝晓雪边嚼着馒头,边同小风聊天,探听下这具身体本尊的情况:“小风啊,我叫什么名字呀?你全名叫什么,多大了。陪我聊聊天,说不定讲着讲着我就能恢复记忆了呢!”

    “小姐的本名叫祝雪迎,祝福的祝,雪花的雪,迎春的迎。今年到年底就7岁了。奴婢叫谷化风,十岁了。”小风小口小口地嚼着馒头,虽然能看出他很饿,但吃东西挺斯文,比起祝晓雪——不,现在该叫祝雪迎了——那种好像跟馒头有仇似的吃法,还像大家闺秀。

    祝雪迎?不错,跟前世的名字大差不差。

    祝雪迎看看自己这身破烂衣服,苦笑了一下,抬起头笑着对小风道:“小风,你别老是小姐、奴婢的称呼了,我听着别扭,干脆你叫我晓雪,我叫你小风,多亲切,比小姐奴婢什么的顺耳多了。”

    小风看着祝雪迎,想了片刻,点头道:“也好,听小姐——听晓雪的。”她看着晓雪提醒的眼神,忙改口。

    “小风,咱们是一起长大的吧?我以前的一切你都清楚吗?”

    小风想了一下,回答道:“你满月的时候,我娘和我爹,带着我和弟弟到你们家的。当时的你好小好小,我当时虽然才4岁多一点,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,我靠近小床的时候,你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,冲我笑了。大官人说你和我很投缘,还说……还说……”

    祝雪迎看她吞吞吐吐,扭扭捏捏,脸慢慢红起来,奇怪地追问一句:“还说什么?”

    小风低下头,耳朵都红了,半天才挤出蚊子哼哼般的回答:“还说将来小姐长大了,让我做你的……做你的夫侍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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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学校还米放假,所以最近更新慢一点。开始几章可能有点沉闷,好戏在后头呢,请大家多多支持姽婳哦,多收藏,多推荐,多点击哦。

    第一卷小镇起家 第三章 女尊国度

    “什么!”祝雪迎一口馒头哽在喉咙,咽也咽不下去,吐也吐不出来,卡个半死。她痛苦地捶这自己的胸口,憋得脸红脖子粗的。

    谷化风顾不得“羞怯”(汗!)连忙凑过来帮祝雪迎拍拍后背,并端起稀粥喂她喝了两口:“慢点吃,不够我这块也留给你,现在好点了吗?”感情他认为祝雪迎是吃太急噎着了。

    祝雪迎努力咽下那口差点要了她老命的馒头,顾不上解释,只用复制的目光,看着谷化风身上虽破烂,但明显是女装的“乞丐服”,和蓬乱的小抓髻,表情有点吓人:“你?你是我父亲给我定下的小夫婿?那……你是男孩了?怎么做这身打扮?”

    谷化风的面颊又呈现出一抹红晕来,不过还好没有做出令祝雪迎起鸡皮疙瘩的扭捏之态:“嗯,穿女装只是为了避免再像上次那样,差点被拐子拐走卖去青楼做小倌,那拐子说像小风这样容貌的可以卖一大笔银子呢。幸好我留了个心眼,没有上那拐子的当,有惊无险。不过还是做女装打扮安全点。”

    “拐子会怪男孩买去青楼?”祝雪迎的嘴角抽了一下,难道这世界盛行男风,牛郎当道?什么bl、耽美、爆菊等一连串令人无限遐想的字眼,在祝雪迎的小脑袋瓜里飘呀飘呀的。

    谷化风奇怪地看了她一眼,理所当然地说:“拐子通常都会拐小男孩去卖的呀,小女孩拐去做什么,买卖丫鬟使女什么的,都要本人自愿的,不然被发现会见官的。”

    祝雪迎眨巴几下眼睛,问道:“这儿的青楼,是个什么样的场所?”

    谷化风也半知半解:“我也不太清楚,听以前咱隔壁那个不靠谱的李大娘说,青楼是供女人玩乐的地方,那里有很多漂亮的小倌,专门伺候那些吃花酒的女人,是个下流的地方。”说着还皱了皱他的小鼻子。

    靠之,这个世界太疯狂了,女人居然专门豪放,更何况是男人,别是个y秽不堪的世界吧。“那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,也叫青楼吗?”

    谷化风满脸震惊,想看怪物似的盯着祝雪迎看了半晌,然后目光里充满了沉痛,叹了口气说:“看来晓雪的脑子真的是烧坏了,到了山下得找个大夫给看看。”

    他耐心地对祝雪迎解释:“男子要讲究三从四德,就是在街上和女子说会话都会被人戳脊梁骨,别说是寻欢作乐吃花酒了,那是要沉塘,或者是点天灯的。”

    咳咳!祝雪迎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。杯具啊!穿越也就算了,竟然穿到女尊世界来了!一想到前世马青荷兴致勃勃地讲述女尊小说中,那些扭捏作态,人妖似的男人们,祝雪迎头上垂下几根黑线。不行,这也太恶了!如果这个世界里的男人都成那样的话,不如当尼姑算了。

    祝雪迎盯着身边着女装的未来小夫婿。嗯,底子不错。眼睛大而黑亮,睫毛浓密,像两把小刷子,忽闪忽闪的。鼻子挺而直,嘴唇饱满丰厚。尤其是两道英挺的眉毛,使着女装的漂亮小正太,脱离娘的危险。有潜力,现在要进行正太养成计划,绝对不能让这个小帅哥成为人妖中的一员。

    谷化风被她不怀好意的目光,盯得有点怕怕的,小声地说:“晓雪,你在看什么?你醒来以后就怪怪的,一点也不像个6岁的小孩。”

    糟了,差点露馅了,千万不能让任何人知道,这具小小的身躯里住着个28岁成年女人的灵魂,被当妖怪烧死就惨了。祝雪迎赶紧收回色迷迷的目光,马上装出稚嫩小萝莉的乖巧可爱模样:“风哥哥……我以后能叫你风哥哥吗?我想有个哥哥疼我宠我。”

    谷化风摸摸她的小脑袋,温柔地说:“叫我什么都可以,我一定会珍宝一样的保护你的。只是人前不要这么叫,毕竟我穿着女装呢。”

    祝雪迎很乖巧地点点头:“没人的时候,我就叫你风哥哥喽。风哥哥,咱们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?给我讲讲吧,我怕到了山下,什么都不懂,别人把我当傻子笑话。”

    谷化风坐在祝雪迎的旁边,耐心地向她介绍这个陌生的国度。

    这果然是个女子为尊的世界。这个世界的女子出生率比较低,十个婴儿里能有三个是女子就很不错了。所以法律规定女子在正夫之外,必须至少再娶纳一个侧夫或一个侍,否则每年都要向官府缴纳一笔不小的税款——净夫款。也是,女人这么少,都一夫一妻的话,得多少光棍呀,哈哈,不出几年人口锐减,说不定还会造成|人的种族的毁灭。唉,形势所逼,不多娶夫侍不行呀。所以即使再穷苦的人家都要一夫一侍,更何况那些达官贵人了,十几二十多夫侍的不在少数。

    听到这里,祝雪迎砸吧砸吧嘴,这么多夫侍,轮一次侍寝得等月把时日,生理需求怎么满足呀,难道夫侍之间互相解决需要爆菊,或者diy?祝雪迎也只在心里yy下,可不能问出来,要不吓坏了咱们的谷化风小朋友,即使吓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滴。

    这块大陆三国鼎立,祝雪迎穿到的这个国家是华焱国,位于大陆的东部靠海。这是一个繁华如盛唐的国家,地大物博,人民生活相对充裕。

    西北是覃闾国,是个牧场之国,盛产毛皮骏马。民风彪悍,游牧为主。类似于蒙古草原部落的感觉。

    西南是达伦国,多丘陵山脉,盛产药材玉石。那里的人民能歌善舞,善于种植草药,类似于云南的苗族。

    虽然这三国国情各不相同,但都有一个共同之处,就是都是女尊国度,国君都是女子。这三国历代都时有战事发生,互相都看对方是块肥肉,想吞并对方。可是眼皮大肚皮小,谁都吃不下谁,打来打去,劳民伤财,二十年前互相签订了和平共处协议,人民才获得暂且的安宁生活,据说近两年西北的覃闾国又蠢蠢欲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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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卷小镇起家 第四章 回京路上遇杀手

    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情况,祝雪迎又开始询问自身的境遇了:“风哥哥,你一开始称呼我是小姐,那我家应该是小有资产才对呀,怎么会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呀?”说着掸了掸身上的“乞丐服”。

    谷化风听到晓雪的询问,眼圈登时就红了。他强忍住泪水,想了一会才道:“大官人……和咱们一家十几口,全被……全被一群黑衣人给……给杀害了!只逃出我们两个……晓雪,你千万别伤心,只要咱们找到主母,主母一定会揪出凶手,给大官人和我爹娘弟弟报仇的!”

    果然就是如此狗血的情节,唉!祝雪迎做出哀伤的样子,捏着自己的大腿,挤出两滴眼泪,难过地说:“晓雪真不孝,居然这么刻骨的仇恨都忘记了,甚至连爹爹的样子都记不起来。晓雪真是不孝!”

    谷化风噙着眼泪,强忍悲痛安慰“伤心”的小姐:“晓雪,或许你的失忆是大官人在天上怕你伤心而刻意安排的,所以你也别太难过了。”

    祝雪迎抹了抹眼泪:“给我说说我的爹爹吧,我不想一点他的记忆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谷化风理了思绪,娓娓道来:

    祝雪迎的爹爹柳觅云,出生于西南边陲重镇——岚樊城的一户小康之家,家里做着药材的生意。柳觅云的母亲有主夫、侧夫侍夫四人,孩子到最后却只得柳觅云一人,其余不是死胎,就是夭折。

    祝雪迎了解到,这世界是男生子的。据谷化风不全面的介绍,貌似无论主夫还是侍夫,在陪嫁中必有一枚胞胎果,由妻主收藏。如果妻主想让谁怀孕生子,就赐于他胞胎果服下。服下胞胎果的夫侍肚子上会有一条胞胎线,三个月后,胞胎线会自动裂开,胞胎就从胞胎线中产出,胞胎线也会随着胞胎的产出而愈合。被产出的胞胎只是一个小肉球,小肉球的爹爹把它放在胞胎树的树叶熬制的树汁中,吸收树汁中的营养慢慢长大。树汁每日换三次,就像人每日三餐一样。七个月后,小肉球瓜熟蒂落,就像小鸡出壳一样从肉球中滚落一个小婴儿。孩子的生日就从这一天开始。很神奇吧!而且孩子的爹是没有奶水滴,富人家的孩子八个月内喝牛||乳|或羊||乳|煮胞胎叶,穷人家只能是米粥煮胞胎叶了。每个男子只有一次生产的机会,如果死胎或夭折,这个男子就永远失去做爹爹的权利了。祝雪迎听得津津有味,前世的姐姐生孩子痛了一天一夜,吓得祝晓雪对生孩子有一种恐惧,现在好了,女人不需要生孩子了,真是一大福利啊。

    闲话少说,那柳觅云为主夫所出,从小就粉妆玉琢,很是可爱。他娘亲就这一个孩子,更是疼到心尖尖上,不惜花重金请来师傅培养。十五岁时,柳觅云出落的更是俊美,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通,跟岚樊城主的二公子并称“岚樊双秀”。自从柳觅云十五成年礼过后,来提亲的媒人差点把门槛给踩破了,有岚樊首富的千金,书香世家的举人小姐,还有知州的女儿……

    岚樊这么多优秀的女子,柳觅云都没看上,单单看上了西南边军里的一个小兵卒祝海澜,两人两情相悦,花前月下,互许终身。一开始柳觅云他娘坚决不同意,但是拗不过自己心爱的爱儿,只好答应了两人的婚事。

    这祝海澜乃京城人氏,似乎颇有点家底,在岚樊卖了三进三出的房子,给了一笔不小的聘礼,八抬大轿把柳觅云娶了回家。两年后,祝雪迎出生才两个月,祝海澜被调回京城,临别时祝海澜说等在京城安定下来,再来接父女俩。这一去就是六年,其间每年祝雪迎生辰的时候祝海澜都会赶来陪小雪迎庆生,再匆匆在年关前赶回京城。

    柳觅云似乎也感觉到什么,从她这几年都没提接他去京城居住,从祝雪迎周岁时,她送来谷化风一家(谷化风的母亲是祝海澜送过来的武功高强的护院),从她无论多匆忙都要回京过春节。柳觅云意识到她在京城可能已经有了夫侍,毕竟他们成亲的时候祝海澜已经21岁了,在十三岁就可以娶夫纳侍的华焱来说,21的大姑娘不可能没有夫侍。但是柳觅云一点也不放心上,他相信祝海澜和他之间的感情是经得住考验的。只要有情,做侧夫甚至侍夫他都愿意。

    祝海澜也没有让他失望,在今年春天的时候,派了一队兵士去接他们父女俩回京。还来信说,这些年让他们父女受委屈了,只因一个非常有权利的人硬塞给她的夫婿善妒,不接受她纳夫侍。他的家族又特别强大,给他撑腰,使她很有压力,以前不接他回来是怕他被那善妒的夫婿虐待迫害。现在她的夫婿终于吐口接受他,让她接他回去,但只能做侧夫,让他受委屈了云云……

    柳觅云并不觉得委屈,因为这时代的女人三夫四侍是再正常不过了。他开开心心地收拾行李,把带不走的都卖掉了,仆人也都遣散了,几家陪嫁的家生子不愿意离开的,并谷化风一家都跟着一起上京了。

    西南边陲到京城万里迢迢,要整整走三个半月的时间。柳觅云带着女儿乘坐一辆马车,谷化风的娘谷护院骑在马上,跟祝海澜派来的兵士在马车前后护卫着。谷化风的爹爹带着他和弟弟(弟弟的爹爹因病去世了)乘着另一辆马车跟在后边。其他的家人会骑马的骑马,不会骑的坐车,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在回京的路上。

    路上一直很安全,可是就在半个月前,回京的队伍进入卢法迭山区的时候出事了。

    那是接近傍晚的时候,如火的夕阳把整个卢法迭山染得血红一片。祝雪迎天真地拍着手,开心地指点着朵朵红霞,惊叫着:“爹爹快看,那里有只红兔子……那个红狮子跟城主府门前的一模一样也……爹爹,爹爹,大红马,大红马,跟谷护院骑的一样!爹爹,我也想骑马……我要骑马!”柳觅云太温柔了,再加上他觉得孩子从小没有母亲的在身边,总觉得亏欠了孩子,所以对孩子百依百顺,养成了祝雪迎任性刁蛮的性格。祝雪迎任性耍脾气的时候,柳觅云拿她没办法,这时候只有谷化风能哄得住她。

    谷化风听见祝雪迎又在胡搅蛮缠,从马车中伸出头来,用温柔的声音说道:“小姐,我给你缝个大红马,你可以抱着它睡觉,比我娘的大红马强多了。”

    祝雪迎一听,吵嚷着要到谷家的马车上,看谷化风给他缝大红马。柳觅云觉得在谷家的马车上有化风化雨陪她玩,比骑马要安全,就随她去了。

    谷护院看了看天色,正要选个地方,搭帐篷宿营。突然,山路上出现了几个黑衣蒙面人。

    护送的兵士并谷护院拍马上前,护住车队。兵士的林头儿沉声喝道:“什么人!”

    拦路的黑衣人之一,阴测测地道:“要你命的人。”

    林头儿亮出一个银色雕花令牌,道:“放亮你的招子看清楚,还不马上让开。”

    黑衣蒙面人冷哼一声:“让开?我们‘天煞阁’从来不会写个‘让’字!”

    谷护院心中不由一惊,失声道:“‘天煞阁’?江湖上第一杀手组织‘天煞阁’?”

    “不错,有人重金买车中那父女俩的命,拿钱办事。识相的赶快让开,‘天煞阁’要的命,从来没有人能逃脱。嘿嘿嘿嘿……”

    林头儿一咬牙,大叫一声:“呔!你这贼人,好生猖狂,兄弟们,给我上!”说着,拔出腰间金环大刀,拍马冲了过去。

    第一卷小镇起家 第五章 幸免于难

    虽然黑衣蒙面人只有四个人,但是“天煞阁”不是浪得虚名的,他们的武功在江湖上都是一顶一的高手,这一队兵士对他们来说,简直就跟切瓜一样容易。

    谷护院一看着今天凶多吉少,牙关紧咬。她冲进自己夫婿儿子的马车,看着吓得抱成一团的儿子和祝雪迎。小儿子的身形和祝雪迎差不多,她扒掉小儿子身上的衣服,和祝雪迎调换穿上。她的夫婿明白了自己妻主的用意,拉住她的手,叫了一声:“妻主,不要啊!雨儿才五岁,你忍心?”

    谷护院一把甩开夫婿的手,眼一睁:“当年如果不是恩人,我早就化成一把枯骨了。恩人拜托我保护她的夫女,那几个杀手我绝不是他们的对手……能保一个是一个。你还不给雨儿梳头?”

    谷护院看她的夫婿忍着泪抖着手,给小儿子梳了个跟祝雪迎一模一样的包子头。转过脸来看着年仅十岁的大儿子,把点了睡|岤的祝雪迎塞进他怀里,郑重地交代:“风儿,小姐就交给你了,你就是拼了命也要保护好小姐,否则爹娘和弟弟就白牺牲了,知道吗?”

    谷化风已经弄明白娘亲的用意,泪水无声的落下,他抱紧了怀中的小姐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谷护院飞快地在他身上系了个包袱,匆匆忙忙的交代:“你趁乱下车,背着小姐往草丛深处跑,我去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,跑的越远越好,务必要保证小姐的安全。”

    谷护院深深地看了一眼,哭的快要昏死过去的夫婿,和流着泪却脸上一股坚毅表情的大儿子,把穿了小姐衣服的同样昏睡过去的小儿子,抱在胸前,走出车厢,翻身上了柳觅云的马车,交代了一脸煞白,强忍惊恐的主夫一声:“大官人,坐好了,趁那些兵卒缠上那些杀手,咱们冲过去。”说着,一把匕首插进拉车的马的屁股上,那马吃痛,撒开四蹄拼命奔跑。两个黑衣人,迅速跟了过去。

    谷化风趁其他两个杀手还在跟护队的兵士纠缠,背起祝雪迎,拼命在半人高的草丛中奔跑,娘亲从小对他的功夫训练现在起了作用。打斗声,惨叫声,越来越远,谷化风的脸上泪干了又湿,湿了又干,他清楚地知道今天以后,严肃的娘亲,慈爱的爹爹,可爱活泼爱笑的弟弟,或许永远也见不到了。他想跟他们一起,即使是死亡也不想跟亲人分开,可是他不能,因为他的背上,有着娘亲郑重托付的小姐。他一定完成娘亲最后的托付,保护小姐,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。

    “我背着你一直跑,不敢停,也不敢走大路,更不敢回去看看爹娘的情况。小路上的荆棘把我们的衣服划得破了,手也被刺破了。到天完全黑透,辨不得方向的时候,我只有停下来,找个山洞躲进去。或许杀手被娘怀里装扮成你的模样的弟弟所迷惑,没有再追杀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。

    天快亮的时候,你醒了,哭闹着要找爹爹。我骗你说咱和大官人他们躲猫猫,看谁先到山下,又不被对方找到就是赢家,你相信了,很高兴地跟在我后边走羊肠小道。后来转入官道,遇见个老大娘赶着驴车到山下的集镇去卖柴火,央求她带我们一程,她看我们可怜,就让我们上了驴车,把我们带到了山下的小集镇。

    到了山下一打听,才找到昨天慌不择路,本来去京城要往东北方向走,现在却到了卢法迭山脉东南放下的小镇,我怕生意外不敢久留,哄骗你说咱走错方向了,得赶紧去东北方的小镇去和大官人汇合,不然大官人会急死的。”

    就这样,谷化风带着祝雪迎一路打听往京城的道路,走了半个多月。其间遇到不少的磨难:任性的大小姐祝雪迎总要吃好的住好的,不如意就撒泼哭闹;泼皮无赖想拐漂亮俊秀的谷化风去卖;为了满足祝大小姐的要求,买东西时露财被小偷盯上,偷去了钱财……

    谷化风只好一路乞讨带着祝大小姐风餐露宿赶往京城。昨天祝大小姐对着谷化风好不容易讨来的食物发脾气,哭闹着要吃肉,不听劝跑走,不小心滑入溪流中。这半个月祝大小姐挑剔着不好好吃饭,体质肯定弱,又加上春末的傍晚还有点凉意,祝大小姐就悲催地发高烧一命呜呼,由祝晓雪接收这个躯壳了。

    祝雪迎像听故事般听完谷化风的叙述,中间不忘陪着谷小朋友挤几滴眼泪。末了一副我很懂事的神态:“小风哥哥,你放心,我以后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不懂事了。我们现在是在哪儿呀?”

    谷化风抹了下哭红得如兔子般的眼睛,说道:“我打听过了,这座山叫巴彦克拉山,是全国最大的一座山,一般商队要走十天半个月才能翻过去。它是去京城的必经之地,也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要道。我们是在接近山脚的一个废弃的山神庙中。我去山下的村子里讨饭的时候,村里的大娘说,山的东南边有个小镇,我们先到那里,看有没有机会攒够过山的食物,再跟着某个商队后边过山去。”

    看来这好孩子虽然年纪不大,心思还挺缜密的。的确要过这么大的一座山,要有充足的食物。另外山深林野,肯定会有野兽什么的出没,跟着商队后边,人多相对安全点。

    啃完馒头,把最后一口粥一扬脖子喝下去,抹了一把嘴巴,祝雪迎悲壮地道:“风哥哥,走吧,咱们下山去。”既然命运安排她来到这个苦难的躯体里,既来之则安之,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。不是有个古人曾说过: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。或许咱将来前途无量呢!

    谷化风把粗瓷碗和陶罐装进一个破烂的包袱里,往身前一扎,走到祝雪迎前,